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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班Q&A

Q:本班的畢業規定選擇之一,參加至少三場他人論文計畫或口試;且參加至少二場有論文審查制度的國內外學術研討會,其中一場學術研討會至少須以海報等形式公開發表。這個條件有限定第一作者或是通訊作者才行,還是只要有參與製作海報的人如三、四個人共同發表一篇海報即可?

A:依據108年6月18日班務會議決議,共同發表也可。

 

Q:若碩士學位考試選擇兩階段的論文計畫發表及學位考試,在學位考試時,是提供論文計畫後半部?還是要提供完整的論文?

A:需要提供完整的論文。

 

Q:若碩士論文涉及研究倫理,學校會代為送審嗎?

A:碩、博士論文計畫由指導教授判斷是否需接受研究倫理審查。若需送審,請逕行向本校研究倫理專案辦公室提出申請,送審時需檢附學生證影本。

http://rec.web.nthu.edu.tw/files/11-1679-7550.php?Lang=zh-tw

 

Q:本班的畢業規定需發表論文,發表時需要以學校名義,或可以自己工作單位名義發表? 是否需要跟指導教授共同發表?

A1:學生應畢業要求須發表論文時,發表身份需明列為「國立清華大學學前特殊教育碩士在職學位學程學生」考量已有學生完成論文發表,本決議規定自公告後實施。(108.6.26)

A2:發表時可依實際情形與指導該篇論文之教師共同發表或獨立發表,可不與指導教授共同發表。

 

Q:有關學生研究論文之研究對象,是否僅限於學齡前特殊兒童?

A:研究論文題目可經指導教授同意,研究對象可不限於學齡前特殊兒童,但仍需於本學位學程涵蓋之領域範疇內。

 

Q:指導教授有限制必須特教或幼教系的教授嗎? 若找其他系所教授是否要提出說明呢??

A:指導教授以本校「特殊教育學系」或「幼兒教育學系」兩系專任教師優先考慮,必要時經由學位學程主任同意得選擇校內其他系所專任教師指導或該系所專任教師與校外學者專家共同指導。考量領域專業性,畢業口試委員至少有一位本校幼教系或特教系的老師擔任。